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规定,为规范采购行为,学校2022年4月6日下发了《关于实行电子卖场采购的通知》,结合财务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6月1日,对未实行电子卖场采购的支出,计财处原则上不予报销。请各部门、单位规范采购工作。
计划财务处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9日
时间:2022-05-20浏览次数:20来源: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规定,为规范采购行为,学校2022年4月6日下发了《关于实行电子卖场采购的通知》,结合财务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6月1日,对未实行电子卖场采购的支出,计财处原则上不予报销。请各部门、单位规范采购工作。
计划财务处 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