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5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4]17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位资金管理推进全口径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1]116号)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25年学校收入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收入预算申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动拓源挖潜增收,并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遵循全面真实、积极稳妥的原则预计收入,要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全面反映各项收入来源及构成,切实提高预算申报的准确性、科学性。
二、申报内容
1.财政拨款收入:经常性拨款、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如门面租金、场馆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入等。
2.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重修费、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科研收入、培训费、检测费等。
3.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拨款,如求职创业补贴等。
4.债务收入:学校银行贷款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涉外学院合作办学收入等。
7.经营收入: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8.其他收入: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其他相关事项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
申报方式:登录“智慧财务管理平台—高校预算管理系统(http://cwcx.csuft.edu.cn/AC)进行申报
提交纸质资料:2025年收入预算申报表(系统中打印)
联系人:曾庆美15773135595、谭璐15116186041
附件:2025年收入预算申报系统相关操作及说明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