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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接缴款财政非税账户有关事项通知

时间:2024-03-08浏览次数:20来源: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学校各单位、各老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湘财事务〔2024〕1号)精神,2024年我省全面启动财政电子票据上线实施工作,财政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核销、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控制。为配合省财政厅做好票据电子化改革和财政非税系统升级工作,现将单位或个人直接向财政非税账户缴款(以下简称“直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缴项目
  根据省财政厅的核准,我校直缴执收项目如下:
  1.普通话测试费(在校生或大中专毕业生、其他人员)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3.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4.高级职务任职面试费
  5.其它符合省财政规定的非税项目
  二、直缴流程
  (一)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经办人向计划财务处收费科提交缴费依据(如合同、协议、通知等原件),提供缴款单位或缴款人全称、缴款金额和接收《通知单》的指定邮箱,收费科据此确定收费项目,开具电子版《通知单》并发送指定邮箱。
  (二)缴款人缴款
  缴款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缴款:
  1.微信、支付宝扫描《通知单》上的二维码支付缴费
  2.手机银行 APP、企业/个人网银、支票等方式转账缴费,须填写附言:湖南非税+《通知单》上的20位缴款码(附例:湖南非税43000024218000000047,下同)。
  3.线下柜台交易:把《通知单》交给柜员,并让柜员备注“湖南非税+《通知单》上的20位缴款码”。
  4.通过预算一体化支付系统拨款缴费,在“摘要”栏填写“湖南非税+《通知单》上的20位缴款码”。
  (三)查询、获取缴款电子票据
  一次性缴清款项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版《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扫描《通知单》上的二维码自行下载即可查询、获取缴款电子票据。
  特别提醒:
  1.缴款金额必须与《通知单》上的金额一致,不能分次缴纳,否则无法生成《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电子票据。
  2.申请缴款后请在限期内完成缴款,否则《通知单》将自动作废并无法缴款。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取得《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的情况下,自行汇款到“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4.因未遵循上述要求而产生的问题及损失,由缴款单位、缴款人自行承担。
  5.咨询电话:0731-85623225 
  特此通知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