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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6起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4-04-23浏览次数:20来源:三湘风纪

  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殷殷嘱托,不断深化拓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2023年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案件。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沅江市巴南湖采区超时、超量、越界采砂问题。2020年至2023年4月期间,益阳沅江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市砂管事务中心违反规定超时采砂,越界到自然保护区采砂,开采量超过规划总量1529.3万吨。2023年11月,益阳市、沅江市两级纪委监委对16名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其中,益阳沅江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曾剑波被采取留置措施,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喻跃辉、沅江市农机事务中心主任李建国、沅江市砂管事务中心主任王猛和副主任郭峰、沅江市水利局砂石管理执法大队漉湖中队中队长李文明等5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沅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谢贵等5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沅江市政协副主席汪交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
  常德市非标油品充斥市场污染大气环境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常德市部分地区对违规自建加油设施和非法流动加油车监管不到位,水上燃料油、陆上汽柴油不合格问题突出,导致非标油品充斥市场,污染大气环境。2023年11月,常德市纪委监委对21名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其中,鼎城区商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德,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王凌云等2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鼎城区商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伍立华、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张彬彬、临澧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唐勇、临澧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股股长金珩、汉寿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彭鹏等5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醴陵市明兰水库及周边生态环境治理达标后反弹问题。2022年以来,醴陵市李畋镇石溪村粪污处理中心厂棚和设备因管理不善被损坏,较长时间处于停运状态,致使处理厂不能正常处理污水,大量污水进入水库;个别养殖户向醴陵市明兰水库偷排、直排粪污,石溪村等居民生活污水基本直排明兰水库上游小溪,致使2021年已整改达标的明兰水库及周边生态环境再度恶化。2023年2月,醴陵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李畋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周恒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李畋镇石溪村党委委员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衡南县花桥镇原党委书记颜忠红(现任衡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等对打击非法采砂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衡南县花桥镇天光村存在8处非法采砂的问题,其中个别村民以建房为名非法开采山砂倒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地质灾害隐患。2023年6月,衡南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其中,天光村时任党总支部书记谢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花桥镇时任党委书记颜忠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花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阳志明等6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周超荣、花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蒋武平等2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
  岳阳鑫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非法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导致土壤环境污染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岳阳鑫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行政许可、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且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造成危险废物废机油直接渗漏至拆解场地土壤中,污染土壤环境。2023年2月,岳阳市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郭镇乡副乡长刘岳军、建中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赵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花垣分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佳明,四级主任科员龙秀兰,干部龙祝花3人违规干预环保工程项目问题。2019年9月,李佳明、龙秀兰、龙祝花3人在花垣县锰矿山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项目中,通过打招呼等方式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并收取好处费,帮助某公司中标该项目,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7月,湘西州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追责问责。其中,李佳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龙秀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龙祝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发生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典型案例,有的对环境问题整治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消极疲软,有的对生态环保工作麻痹大意、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靠生态吃生态、在招投标中牟取私利,充分暴露出我省一些地方正确政绩观树得不牢,在统筹推动经济发展和注重环境保护上还存在偏差,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刻汲取教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要立足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领导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主动履职,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长效化,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为美丽湖南建设清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