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欢迎访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警示案例

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通报5起高校干部职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时间:2018-04-11浏览次数:20来源:

  日前,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5起高校干部职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杨建农违规改造及出租音乐厅牟利问题

  2016年,杨建农违背音乐舞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擅自引进某公司投资学院音乐厅灯光设备的改造,并通过向音乐厅使用单位违规收取灯光租赁费作为公司的投资收益;2015年至2017年,杨建农利用担任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向音乐厅使用单位收取灯光租赁费、加班费和照相费等方式,违规收费44400元,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6000元。杨建农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处工作人员郭多夫套取勤工俭学资金题

  2014年底至2016年10月,郭多夫与其下属张春喜(临时工)利用管理学校北校区宿管站勤工俭学工作的便利,通过虚列造表的方式套取勤工俭学资金14880元,其中7650元用于支付未造表但实际顶岗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劳务费,7130元被郭多夫和张春喜私分,郭多夫分得3450元,张春喜分得3680元。郭多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原保卫处处长朱平华违规收取招生劳务费和买卖假学历证书问题

  2009年至2014年,朱平华利用其曾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成教部负责人的影响,借助学院的招生平台,为湖南经济管理专修学院组织生源120人,违规收取招生劳务费60000元;2008年至2015年,朱平华参与买卖假学历证书,先后为14人违规办理了假学历证书。朱平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岗位等级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的处分。

  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谢希钢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1年5月,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春季至2014年春季教材招投标采购中,谢希钢对投标公司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投标公司以虚假的业绩证明和已过期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作为投标文件中标,谢希钢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级督导员袁贤莉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至2016年违规收取学生教材费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财务处长银样军对学校教材费的收取和管理混乱问题负直接责任。谢希钢、银样军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袁贤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保卫处处长吴飚违规收取管理服务费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吴飚在担任学校保卫处处长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没有明确的收费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同意保卫处人员和物业公司保安违规收取学生宿舍送水人员管理费、家属区外来住户停车费、进校送货车辆管理费等共计10950元。吴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驻省教育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