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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会计科职责

时间:2024-05-28浏览次数:20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一、 负责对二级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后勤、资产经营公司、教育基金会、工会等独立核算单位。
二、负责基建、安装、维修等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的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务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情况。
三、编制后勤、工会、基金会会计报表和竣工项目财务预算和决算。
四、接受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稽查监督,完善二级单位内控制度、核算办法和财务信息化建设,并确保各项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五、定期编制各二级单位的会计报表,及时向学校财务部门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数据资料,提供全面、深入的经济决策信息分析服务工作,促进各二级单位顺利完成目标利润或目标任务。
六、负责对二级单位会计资料凭证进行审核、制单、复核等业务处理,定期整理各类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及时将会计资料完整传递归档。
七、 参与二级单位各项资产、库存盘底清理,加强资产和库存商品对账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库存核算准确。
八、定期与学校财务核对人员经费发放情况,按时上交学校代发垫付的各类工资、社会保障费用。
九、负责各分管单位的税务统计、纳税申报工作,协助二级单位与工商、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工作。
十、负责二级单位财务票据、财务票证、财务印鉴的领用、保管、发放和收回工作。
十一、配合计划管理科完成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分析工作;配合教育事业核算科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移交工作;配合综合财务科做好计划财务处网站相关信息更新工作。
十二、做好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