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欢迎访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职责

计划财务处职责

时间:2017-05-18浏览次数:20来源: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学校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检查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规范校内财务行为。

  二、负责学校预算、决算编制和管理,定期编制、分析、报送财务报表,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

  三、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增加学校收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四、负责全校各类收入管理,监督检查校内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五、负责组织全校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规范各项支出管理;负责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六、负责全校人员工资、奖金、学生奖助学金等发放工作;负责办理各项税费的计算和代扣代缴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代扣工作。

  七、负责学校银行账户管理,做好银行账户的审批、开设、撤销、备案和年审工作;合理调度、科学运筹学校资金,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正常资金需要。

  八、负责学校会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保障学校资金的安全;合理控制学校负债,防范财务风险。

  九、负责做好财会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审等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做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聘任、委派、职称评聘。

  十、负责保管好本年度以及上一年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及时做好会计档案的年度移交工作。

  十一、做好财务信息化工作,确保系统安全,不断提高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二、参与拟定经济合同或协议,参与学校组织的招投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资产核算,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十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分析及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检查工作。

  十五、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财务服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十六、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