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欢迎访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编报2017年学校 “二上”财务预算的通知

时间:2017-03-02浏览次数:20来源:

学校各单位:

  各单位申报的“一上”预算方案通过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审议。参照各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学校财力,形成了学校2017年度“一下”预算控制数。现将各单位申报“二上”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树立大局意识、节约意识,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预算进行专门研究,充分论证,科学、合理的编报本年度预算。

  2、“二上”预算的编报范围与“一上”预算的编报范围一致,包括基本运行费、基本业务费、专项业务费三大类。基本运行费已由学校按定额计算,无需申报;基本业务费、专项业务费由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报。

  基本业务费是指由学校安排的本单位业务或职责范围内,维持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建设所需的业务支出。

  专项业务费是指本单位为学校具有特定支出用途和指定发展事务的支出,专项业务费须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3、各单位申报的专项业务费须填列“专项预算明细表”(在“林科大财务预算交流”QQ群文件中下载);基建及维修项目须由基建处提供详细预算。无经费预算明细内容的,计财处将不予受理。

  4、各单位“二上”预算按照“一下”下达的预算控制额度实行总额控制。如突破“一下”控制总数,将无法通过系统提交。

  5、学校将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专项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低、开支不规范、使用不合理的、绩效评价差的,将影响该单位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安排。

  6、各单位应在2017年3月9日前完成预算的编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同时,需提交预算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一份。纸质材料(含专项预算明细表、与预算管理系统数据一致的财务预算申报表)应由经办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提交到计财处计划管理科(行政楼304室)。

  7、未尽事宜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联系人:杨文龙、李健,联系电话:85623186,邮箱ywl8338@163.com。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