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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完成我省首例高校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工作

时间:2019-04-19浏览次数:20来源:

    4月17日,我校申报的2018年度采购国产设备用于科学研究 、教学实验退还增值税业务,获得天心区税务局审批,全额退还16.6万元。据悉,我校是湖南省首家成功享受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的高校。

    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是国家推行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举措之一。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号)文件(有效期至20181231日),对于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并按固定资产入账的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2018年初,我校获悉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后,立即启动退税筹备工作,鉴于当时我省并无高校申报退税的先例,计划财务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专门成立工作小组,通过收集政策、调研咨询、专题研究等方式,多次主动上门与税务机关沟通对接,经过一年不懈努力,今年3月完成我校第一批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材料提交并顺利通过审核,4月初经过税务机关现场调查核实等审批流程,最终获得增值税全额退还。 

    国产设备退税政策今后是否延续,还有待国税总局新政出台,计划财务处将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密切关注税政要求的新动向,充分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新政,主动服务于教学、科研和学校改革发展。【计财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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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