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运行费
属于本单位、部门业务范围,为维持本部单位、本部门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各项基本日常公用支出,不要求单位申报,由学校根据统一的定额计算。如教学业务费、行政管理费、交通费、业务往来费等。
2.基本业务费
在本单位、部门业务与职责范围内,维持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基本业务费,如学院的实习费、学生活动费、教学实验低耗费、党建经费等,人事处的师资培训费、保卫处的维稳经费等。
3.专项业务费
本单位、部门为学校具有特定支出用途和指定发展事务的支出,这项预算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