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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业核算科职责

时间:2017-07-19浏览次数:20来源:

    一、负责审核教育事业相关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相关性,确保学校教育事业支出合法、合规;

  二、负责教育事业收支业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务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情况;

  三、负责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与教育事业核算相关的专项检查和监督,配合填报校内、外与教育事业核算相关的专项报表与信息资料;

  四、负责教育事业往来款项的催收和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占用额,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负责发放劳务费、学生奖助学金的制盘等工作;

  五、定期做好对账工作,包括银行对账、国库对账等相关对账工作;

  六、负责审查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并向处领导汇报,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工作,每个月将装订完整的会计凭证档案移交至处档案室归档管理;

  八、负责“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财务专用章(1)”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会计记账凭证及相关会计信息单据的设置、印制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经济目标管理单位经济目标年度结算工作;

  十一、负责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拟定工作,以及业务范围内的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十二、配合计划管理科完成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分析工作;配合收入管理科非税备查账的对账工作;配合信息管理科做好计划财务处网站相关信息更新工作;

  十三、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报账服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十四、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